協議離婚的條件有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2.21W
協議離婚的條件有哪些
在雙方自願的基礎上可以選擇協議離婚的方式來解除雙方的婚姻關係。
1、依法辦理了結婚登記的合法配偶。即不包括非法同居的男女雙方也不包括事實婚姻。
2、要求“雙方自願”即配偶雙方就離婚問題達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並且這種意思表示必須真實、自願。因受對方或他人的欺詐、脅迫或因重大誤解所作出的離婚的意思表示無效。
3、必須具備“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的法定要件。“適當處理”是指協議離婚雙方當事人就子女撫養和財產問題處理達成協議。其中,子女問題適當處理,包括未成年人子女由何方承擔監護責任,子女的撫養費和教育費如何負擔,子女的姓氏是否改變等。財產問題,包括共同財產合理的分割與處理,對共同債務的分擔,對住房的分配,對生活困難方的經濟幫助等內容。並且,以上條件也是離婚協議書所應當包含的內容。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