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中未列明共同財產可以協議離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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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離婚協議中未列明共同財產可以協議離婚嗎?
離婚協議中未列明共同財產不可以協議離婚,協議離婚需要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二、離婚無法協議分割財產怎麼提起民事訴訟?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並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後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後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並遞交上訴狀。
三、哪些財產是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四、離婚財產分割糾紛的起訴材料有哪些?
1、起訴書;
2、證據材料;
3、原告身份證以及證明被告的資料;
4、如委託他人訴訟,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託書及受託人身份證複印件各1份,並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
5、如委託律師訴訟的,則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託書及律師事務所接收委託的證明、函件和律師證複印件。
綜上所述,正常情況下,離婚協議書中有關於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條款,如果夫妻雙方對財產分割還存在較大分歧,可以選擇起訴離婚,但是起訴離婚時也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供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據材料,夫妻共有財產的分割要根據實際情況判決,沒有固定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