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婚前買房,婚後加名字,算共同財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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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婚前買房,婚後加名字,算共同財產嗎

一、父母婚前買房,婚後加名字,算共同財產嗎?

婚後加上另一半名字的算共同財產。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二、哪些房產是夫妻共同財產?

1、婚姻期間夫妻雙方共同購買的公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私房;

2、夫妻一方婚前承租,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積蓄共同購買的公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等房屋;

4、一方婚前購買或自建,婚後以共同財產組織重建的房屋;

5、結婚前,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屋,明確表示贈與夫妻雙方;

6、結婚後,父母出資為雙方購買的房屋,未明確表示贈與夫妻一方;

7、一方或雙方在婚姻關係中繼承的房屋歸夫妻共同所有,但遺囑中確定只歸夫妻一方的除外;

8、工作單位以職工勞動人事關係、職工工齡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由夫妻雙方出資購買的職工福利房。

三、夫妻離婚共同房產的分割方式有哪些?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變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四、夫妻離婚房產分割糾紛的訴訟材料有哪些?

(1)起訴狀一份並按被告的人數提供副本;

(2)主要證據材料,並按被告的人數提供副本複印件;

(3)原、被告的身份證明;

(4)如委託他人訴訟,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託書及受託人身份證複印件各一份,並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

(5)如委託律師訴訟的,則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託書及律師事務所接收委託的證明、函件和律師證複印件。

五、夫妻離婚房產分割糾紛的起訴條件有哪些?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六、夫妻離婚房產分割糾紛的訴訟代理人包括哪些人?

(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綜上所訴,父母婚前買房,婚後加名字,算共同財產嗎這個問題有明確的法律依據,在房產證上加另一半的名字必須謹慎考慮清楚,加上另一半名字後,如果夫妻離婚,雙方有平等的權利分割房產。如果對於該問題還有其他疑問的話,可以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為您提供專業法律知識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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