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房子按揭的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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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離婚房子按揭的如何處理?

離婚房子按揭的如何處理?

1、該房產為夫妻共同財產,由於貸款尚未還清,未還清部分為雙方共同債務。基於不動產特性,只有一方能獲得房屋所有權。因此,獲得房產一方應對另一方補償。一般原則為,獲得房產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首付和按揭貸款的一半,剩餘貸款部分,由新的房產所有人獨立償還

2、按照市值進行估價,減去剩餘貸款,剩下的均分,誰想分到房子,就必須支付對方應得的款項,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法院分割。

二、離婚房子怎麼處理?

離婚後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應根據是否對房產擁有完全所有權來決定處分方式。對於擁有完全所有權的房產,即其他人對該房產均不會主張其他權利的,房產的歸屬可由以下幾種方式決定:

1、雙方經過協商,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另一方放棄該房產的,由專門的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的價值做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根據婚姻法房產分割細則給予對方相應的補償。

2、房屋增值,雙方都想取得房產但不能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可採取競價拍賣的方式,由出價高的人取得房屋所有權,並將出價支付給未能取得房產的另一方作為補償。

3、雙方都想放棄該房屋所有權的,可以根據雙方的申請對其房屋評估再拍賣,就所得的款項進行分割。在很多婚姻中,夫妻雙方共同買房就比較常見,共同買房也就需要共同還貸。

取得了房屋所有權後,房屋價值不是一成不變的,一般來講,離婚時房屋價值較簽訂購房合同時的合同價都有增值。房屋的增值從原因考慮,有的是基於增加附加值的主觀因素,如對房屋進行了裝修修繕;有的是基於外界的各類客觀因素,如市場房價波動導致房屋增值。對於按揭房屋,認定為歸一方所有的房產,若基於主觀因素另一方對房產增值有貢獻,則可以享有增值部分的財產收益。若基於客觀因素導致的房屋增值,則應當根據房屋的權屬來分割增值的財產收益。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夫妻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取得的房屋被認定為屬於夫妻之間的共同財產的,此時是可以在夫妻方式想要解除婚姻關係的時候予以分割的,在具體進行分割財產的時候,此時是需要結合照顧子女及女方的利益等原則進行處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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