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登記離婚時錄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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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登記離婚時錄像嗎?

一、辦理登記離婚時錄像嗎?

辦理登記離婚時不需要錄像,但是需要拍照。需要2張2寸的近期免冠照片。當事人自願離婚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辦手續,帶户口本、身份證、結婚證,離婚協議書到婚姻登記處填寫相關資料。若未攜帶齊全相關的材料,婚姻登記機構不予受理。但是若僅僅是未攜帶照片的,可以在婚姻登記機構拍照後,再辦理離婚登記。

二、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哪些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證;

(二) 本人的結婚證;

(三) 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四)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五)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三、除了登記離婚之外怎麼起訴離婚?

起訴時,應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訴狀,並按被告人數提交起訴狀副本。起訴狀應當寫明以下內容:

1、離婚當事人的情況。當事人是個人的,應寫明其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等;有代理人的,還要寫明代理人的姓名、住所、工作單位以及與當事人的關係。

2、原告訴訟的離婚請求以及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3、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的姓名、住所等。

4、受訴法院名稱,起訴的年、月、日,起訴人簽名或蓋章。

因此如果雙方是想要辦理登記離婚,那麼也到了規定的兩個30天的時間之內,就可以去有關機構辦理離婚登記了。但在辦理離婚登記時,需要雙方拍照或者是自行帶上兩張兩寸照片。不過辦理離婚登記並不需要錄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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