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權受侵權責任法保護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54W

一、繼承權受侵權責任法保護嗎?

繼承權受侵權責任法保護嗎?

《侵權責任法》已經失效,相關內容被《民法典》所取代,現在保護繼承權的是《民法典》中侵權責任篇相關規定,如果存在侵害民事權益的情況,應當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其中所稱民事權益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繼承權等人身、財產權益。

通説認為繼承權包括兩個階段,即繼承開始前的繼承權,也稱繼承期待權和繼承開始後的繼承權,也稱繼承既得權。繼承期待權雖冠有“期待權”之名,然而若從期待權理論出發,並不能認定繼承期待權為期待權,而是一種期待利益。繼承既得權與遺產所有權的關係一直是理論界爭論的焦點,然繼承既得權與遺產所有權為兩種性質、內容完全不周的權利類型,被繼承人死亡後,繼承既得權和遺產所有權在遺產分割前並存於繼承人。

在現行法律中,對於繼承權的保護,從表面上來看似乎存在多種救濟機制選擇適用,即繼承回覆請求權、物權請求權和侵權請求權。但是並不是所有的救濟機制均可以對繼承權予以救濟。繼承期待利益無論作為廣義繼承權的應有內涵或作為一種單獨的民事法益都應該納入《民法典》保護客體體系之內,且其也只能適用民法典予以保護。繼承既得權為繼承回覆請求權所救濟的主要權利,而物權請求權只能適用於救濟遺產所有權,故當繼承既得權遭到侵害,受害繼承人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選擇適用繼承回覆請求權和侵權請求權,繼承回覆請求權與侵權請求權屬於請求權競合,當事人可以選擇最有利於權利保護的請求權予以適用。

二、遺產繼承的方式有什麼?

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

(1)遺囑繼承,即被繼承人在生前訂立遺囑,指定繼承人繼承自己的遺產。

(2)遺贈,即被繼承人生前訂立遺囑,將遺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3)扶養協議,即被繼承人與扶養人訂立協議,由扶養人負擔被繼承人生養死葬的義務,被繼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財產在其死後轉歸扶養人所有。該方式主要出現在老人無人贍養的情況下。

(4)法定繼承,即在上面三種情況都不存在的情況下,法律根據親屬關係的遠近確定的遺產分配順序。

繼承權受《民法典》的保護,遺產繼承有四種方式,法定繼承,遺囑繼承,遺贈,撫養協議。如果其中的兩種或兩種以上方式同時出現,撫養協議的法律效力最高,其次是遺囑繼承和遺贈,法律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繼承。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