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後買房子屬於夫妻共有財產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7W
結婚後買房子屬於夫妻共有財產嗎

一般來説,婚後購房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在某些情況下,婚後購房也會被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那具體是依據什麼來進行認定的呢?

按照出資人、出資方式和房屋登記權利人分類,婚後購房分為以下幾種情形:

第一類:使用婚後夫妻共同財產購房:全款/按揭。

1.房產證登記夫妻雙方名字:此時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房產證登記夫妻一方名字:除明確約定房產為夫妻一方所有外,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3.房產證登記未成年子女名字:除明確約定外,視為贈與未成年子女。

結論:若沒有約定,婚後所購房屋為夫妻共同財產或歸屬未成年子女所有。

第二類:婚後使用夫妻一方個人/父母財產,全款購房。

1.夫妻一方使用個人財產購房,但房產證登記夫妻雙方名字。此時房屋為夫妻共同財產;

2.夫妻一方使用個人財產購房,且房產證登記出資一方名字。此時,若夫妻間沒有特別約定,該房屋為出資一方的個人財產,但需保證銀行流水清晰,購房款與夫妻共同財產不存在混同;

3.夫妻一方父母出資購房,房產證登記夫妻雙方名字,則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此時房屋為夫妻共同財產;

4.夫妻一方父母出資購房,且房產證登記自己子女的名字,視為對自己子女的贈與;

5.夫妻一方使用個人財產/父母出資購房,房產登記在未出資方名下。該情形屬於出資方對未出資方的贈與,視為未出資方的個人財產。

結論:在該類別下,房產的歸屬需要根據具體情況來進行認定。

第三類:婚後使用夫妻一方個人/父母財產支付首付,按揭還貸。

1.夫妻雙方共同還貸,房產證登記夫妻雙方名字。如無特別約定,該種情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夫妻雙方共同還貸,房產證登記首付款方名字。若無特別約定,房屋屬於首付款方個人財產,但對共同還貸及相對應增值部分,另一方有權要求分割,產權登記方要對其進行補償。

如果約定房屋為夫妻共同財產,則可以根據出資比例,確定房屋為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

結論:在該類別下,房產的歸屬需要根據具體情況來進行認定。

司法實踐中,婚後購房一般會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由於房屋出資主體、出資比例、房產登記權人等因素影響,使得房屋歸屬極易產生爭議,導致夫妻嫌隙。

因此,為了避免出現財產爭議,夫妻之間可以通過書面文件對婚後房產的歸屬進行約定。對於涉及父母出資的情形,一定要約定出資的性質及父母出資意願。如果購房款是出借給子女購房,則需要進行返還的;如果是無償贈與子女購房,是贈與子女一方還是雙方,這些問題都需要明確。

按照規定,婚後買房,夫妻約定該房產歸一方所有的,屬於個人財產;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其子女名下的,並約定該出資是自己對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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