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部死亡撫卹金如何繼承
來源:法律科普站 2.75W
一、幹部死亡撫卹金如何繼承?
1、幹部死亡,撫卹金不能作為遺產繼承,根據我國目前的有關政策,享有撫卹金待遇的人必須同時具有兩個條件:
一是必須是死者的直系親屬、配偶;
二是死者生前主要或部分供養的人。
2、參與分配的人並不必然是平等分配死者的死亡撫卹金,應當根據與死者生前共同生活時間的長短、生前共同生活的緊密程度及依賴性等因素適當分割。
3、無法自行協商分割撫卹金的,可以起訴分割。
二、哪些財產可以作為遺產繼承?
1、個人收入。
2、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5、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三、死亡撫卹金分割糾紛的訴訟流程有哪些?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鑑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徵詢各方最後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綜上所述,雖然死亡撫卹金不是遺產,但一般情況下,死者的直系親屬、配偶及死者的父母都可以分割撫卹金,這些人都是死者的親屬,彼此之間也有一定的關係,如果不能自行協商撫卹金的分割問題,可以通過司法途徑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