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了離婚協議沒辦離婚證算離婚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7W

一、簽了離婚協議沒辦離婚證算離婚嗎

簽了離婚協議沒辦離婚證算離婚嗎

雙方只簽了離婚協議書,但沒有到民政局領取離婚證的,這不算離婚,因為婚姻關係的解除,要以民政局的離婚證或者法院出的生效的離婚裁判文書為準。

離婚協議屬於比較特殊的一種協議,可以將離婚協議認為是一種附條件生效的協議。而所附的條件就是必須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在沒有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之前,離婚協議書僅僅是成立,但不具備法律效力。

關於離婚的流程,目前有兩種離婚方式,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

協議離婚是夫妻針對離婚、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及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的意見,雙方一起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但需要注意的是,相關法律中還規定了一個30天的離婚“冷靜期”,也就是説,現在夫妻雙方先要去民政局進行申請。30天后,若雙方都沒有反悔,再一同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二、離婚協議書寫了就生效嗎

協議離婚簽字,在未辦理離婚登記前是不產生法律效力的。如果以該協議為依據,辦理了離婚手續,領取了離婚證,這份離婚協議書就是合法的,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一方當事人在辦理離婚登記前反悔,並就此提請訴訟離婚的,該協議就不具有法律效力。

不少夫妻在鬧矛盾離婚時,費盡心思簽訂離婚協議書,認為只要簽好了離婚協議書,就能按照協議約定的內容完成離婚、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事項。其實,離婚協議書只有雙方在民政部門或法院辦理了離婚手續後才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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