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家庭暴力想要起訴離婚需要做哪些準備?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5W

離婚案件中,有許多當事人是因為無法忍受家庭暴力才離婚的。那麼,當面對家庭暴力時,我們應該怎麼辦呢?如果準備起訴離婚,我們需要做好什麼樣的準備呢?

遭遇家庭暴力想要起訴離婚需要做哪些準備?

家庭暴力離婚訴訟準備

(一)一旦出現婚姻麻煩,並已經產生離婚的念頭,一定儘早到婚姻專職律師處進行一個詳細的全面的諮詢,這些諮詢包括雙方婚姻狀況、財產情況、債務情況、子女情況,律師的諮詢會根據你的案情和婚姻糾紛的具體情況進行分析,並給予一個總括性的指導意見,便於當事人的後期操作。

(二)儘可能的保存好有效的證件、財產憑證等。通常情況下,當事人在日常生活中未發生矛盾時一般對此毫無戒備,但請您早作準備,以防萬一。因為大多數婚姻案件中弱勢一方總是在這方面根本從未留心。上述資料包括:結婚證、購房協議或房產證、車輛買賣合同、發票、存摺存單、借條、股票帳户、貴重財產發票……上述憑證即使拿不到原件,也應當保存複印件留做底案,帳户號均要詳細作記錄。

(三)個人財產及物品妥善保管,以防被對方拿走,婚姻案件中經常發生一方當事人的工資卡、手機、個人貴重首飾,甚至是自己父母贈與的有價值財產被另一方奪走的情況。

(四)注意保存或取得與婚姻訴訟有關的證據:這些證據包括針對夫妻感情確實破裂的,包括針對夫妻共同財產或債務的,包括針對對子女撫養監護權的方方面面,例如有的女性遭受了家庭暴力,未及時報警並就醫,造成了證據的滅失,再比如夫妻曾簽署過書面的離婚協議書又丟失了。婚姻訴訟不同於其它民事經濟案件的訴訟,證據的取得很大程度上依賴於當事人在日常生活中的收集和積累,這對婚姻關係中的一方就提出了更高的法律自我保護意識的要求。因此,建議當事人在證據取得方面,在律師的指導下,儘早着手準備。

(五)保持冷靜,抓住有利時機進行離婚的談判或調解工作:許多婚姻糾紛不一定需要對簿公堂才能解決,通過親友的介入或律師的介入,在雙方中間進行調解,有時也能促成雙方和氣的解除婚姻關係。這樣可以避免夫妻雙方耗時耗財,又能避免雙方互相攻擊和傷害,避免了離婚以後雙方關係僵化,為維護社會生活的良好秩序也起到了一定作用。

(六)一旦條件成熟,立即着手準備起訴的材料,包括確定法院的管轄權,書寫民事起訴書、授權委託書,準備結婚證、身份證、大宗財產憑證及訴訟費,同時要提起財產保全的,還應當書寫“財產保全申請書”,請求人民法院主動調查蒐集證據的,還應當準備“調查申請書”,另外所有的相關證據材料都應當全部備份。

本站小編為您整理這篇文章。如果你是一位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希望通過本文的閲讀,你能學會運用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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