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出軌、離婚】丈夫頻頻出軌,多次毒打妻子 - 妻子為討説法,與丈夫對薄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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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簡介

【家暴、出軌、離婚】丈夫頻頻出軌,多次毒打妻子 妻子為討説法,與丈夫對薄公堂

陳先生與張小姐於2010年結婚,婚後有一子一女,婚後因陳先生經常出軌,在妻子張小姐不知情的情況下,經常帶第三者到他們家中,妻子知道後多次與丈夫爭吵,最後迫於無奈帶着孩子離家出走。2013年,張小姐曾向法院提交陳先生婚外情的證據,要求離婚,第一次法院判決不離婚。張小姐無可奈何,多次向陳先生要求離婚,陳先生均拒絕她。2014年陳先生户籍所在地的村要拆遷,張小姐因未能離婚一直掛在陳先生的户口,因陳先生和張小姐的關係惡劣,陳先生知道如果有拆遷補償款,張小姐就能得到補償款,陳先生心生不忿,故提起離婚訴訟,要求離婚並主張兩個孩子歸他撫養。張小姐十分憤怒,當年她要求離婚陳先生就百般阻擾,現在有拆遷補償他就想立刻離婚,另娶他人收補償,從小都沒有照顧過孩子的陳先生為了要獲得孩子的補償款,不惜要把她兩個孩子都爭到手,為此張小姐找到周律師,要求討個説法,希望法律還她一個公道。

辦案思路及心得

周律師看完張小姐的材料,發現張小姐在訴訟階段處於劣勢,陳先生提交的證據證明夫妻已分居超過兩年時間,其工作穩定,年收入20萬元以上,婚生子女一直由陳先生父母照顧,如無特殊情況法官有可能全部支持他的訴訟請求。周律師針對張小姐離婚案件又提起反訴,請求兩個孩子歸張小姐撫養,以陳先生在婚姻期間存在過錯為由應向張小姐支付損害賠償金,這樣既能強化法官的印象,又能令法官必須處理張小姐的訴訟請求。

裁判結果

法庭經過兩次開庭,審理的過程主要圍繞陳先生婚外情的證據以及是否實施家庭暴力展開了激烈的爭論,庭審過程周律師提交了陳先生有婚外情的照片、原始存放照片的手機、手機短信等證據,又提供陳先生了家庭暴力的證據,多次實施家庭暴力導致張小姐住院的病歷,陳先生承諾不再動手打罵的保證書,以及申請證人出庭作證。陳先生對婚外情的證據辯稱是未結婚時的初戀女朋友,並非婚姻存續期間的第三者,關於家庭暴力陳先生的陳述前後矛盾,多次以不知情為由回答法官。

最後法官還是採信了我方的觀點,認為陳先生對離婚存在過錯,支持了我方提出的損害賠償金,女兒歸張小姐撫養,最大程度上保護了張小姐的權利。陳先生對一審判決結果不服,上訴至二審法院,二審法院經過審理,認為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無誤,適用法律正確,依法維持一審判決,陳先生和張小姐歷經兩年的離婚案件終於畫上句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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