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下負債太多能做擔保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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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下負債多是不可以給別人擔保的,要是辦理銀行貸款,銀行會以擔保資格審查的原因去查擔保人的徵信,瞭解其近5年的信用狀況。

名下負債太多能做擔保人嗎

通常擔保人要具備穩定的收入來源,個人信用良好。如果查到擔保人名下負債多,説明擔保人自身的經濟狀況不佳,還款能力堪憂,屬於高風險客户,是不會同意讓這類人做擔保的。

擔保人,是指除債務人之外能夠為債務做保證的第三人。比較常見的有一般保證人和連帶保證人。

對於擔保人的選擇,我們往往集中於有清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自然人。負債中的自然人由於清償能力的欠缺,我們一般不能將其作為擔保人。

擔保人的相關規定:

1、清償能力欠缺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自然人在以保證人訂立了保證合同後,又以自己欠缺替債務人償還的能力而要求免除其保證責任的,人民法院將不會支持該主張。

債權債務中,債權人應當注意債務人選擇的保證人是否具有替債務人清償債務的能力,在選擇保證人時,應當優先選擇具有清償能力的擔保人。如果選擇的擔保人的清償能力不足以償還債務人的債務,那麼此時保證人也應在其承擔的保證責任範圍內以個人財產進行償還,而不是直接免除其保證責任。

2、某些企業和團體也是可以充當保證人的:

① 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獨資企業、合夥企業、聯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

② 經民政部門核准登記的社會團體;

③ 經核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鄉鎮、街道、村辦企業。

3、個體工商户、農村承包經營户也可以作為保證人。

4、未經企業法人書面授權的分支機構提供的保證,保證合同應認定為無效。

5、具有公益性質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作為保證人。

6、一般情況下,國際機關不可以作為保證人。

做擔保人是有一定風險的,首先當被擔保人無力償還貸款時擔保人有可能會作為代償人,如果擔保人還不上,將影響他的個人徵信,將來需要在銀行裏面貸款將受到很大的影響。所以輕易不要做擔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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