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未成年人打工怎麼舉報?

來源:法律科普站 1.55W

一、舉報未成年人打工怎麼舉報

舉報未成年人打工怎麼舉報?

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舉報。《勞動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規定,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就算家長同意未成年的孩子打工,用人單位也不能隨意錄用未成年人。《禁止使用童工規定》中提到凡用人單位使用童工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處5000元罰款的標準給予處罰;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業場所使用童工的,從重處罰;用人單位在規定期限內仍不改正的,將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處1萬元罰款的標準給予處罰,並吊銷營業執照或撤銷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單位或個人為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介紹就業的,按照每介紹一人處5000元罰款的標準給予處罰。拐騙童工,強迫童工勞動,使用童工從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使用不滿14週歲的童工,或造成童工死亡或嚴重傷殘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勞動保障部門、公安機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等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構成犯罪的,也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二、童工的相關法規

公司不應使用或支持使用符合上述定義的童工。如果發現有兒童從事符合上述童工定義的工作,公司應建立、紀錄、保留旨在救濟這些兒童的政策和措施,並將其向員工及利益相關方有效傳達。公司還應給這些兒童提供足夠支持以使之接受學校教育直到超過上述定義下兒童年齡為止。

公司應該建立、記錄、維持國際勞工組織第146號建議條款所涉及的旨在推廣針對兒童及符合當地義務教育法規年齡規定或正在就學中的青少年教育的政策和措施,並將其向員工及利益相關方有效傳達。公司所採取的政策和措施還應包括一些具體的方法來確保在上課時間杜絕使用兒童或青少年工人的現象。

舉報未成年人打工的情況應該到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去舉報。儘量的保留證據。用人單位也不得僱傭未滿16歲的孩子進行工作。由於16歲以下還是屬於義務教育階段,如果有家長強迫孩子打工的可以到相關部門去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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