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部門對林地的處罰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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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土部門對林地的處罰是什麼

國土部門對林地的處罰是什麼?

要分情況來討論,如果是非法佔用林地的,就是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盜伐或者濫發的是由林業部門處理。具體的處理方式如下:

1、《審理破壞林地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解釋》第二條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違反土地管理法規,濫用職權,非法批准徵用、佔用林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刑法第四百一十條規定的“情節嚴重”,應當以非法批准徵用、佔用土地罪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非法批准徵用、佔用防護林地、特殊用途林地數量分別或者合計達到10畝以上;

(2)非法批准徵用、佔用其它林地數量達到二十畝以上;

(3)非法批准徵用、佔用林地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達三十萬元以上,或者造成本條第(一)項規定的林地數量分別或者合計達到五畝以上或者本條第(二)項規定的林地數量達到十畝以上毀壞。

2、盜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賠償損失;由林業主管部門責令補種盜伐株數十倍的樹木,沒收盜伐的林木或者變賣所得,並處盜伐林木價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濫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由林業主管部門責令補種濫伐株數五倍的樹木,並處濫伐林木價值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拒不補種樹木或者補種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由林業主管部門代為補種,所需費用由違法者支付。2、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佔用林地,改變被佔用土地用途,數量較大,造成林地大量毀壞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二、徵收佔用林地辦理程序

1、申請者將符合規定要求的申報材料報省政府政務中心林業廳窗口;

2、屬省林業廳審核權限內的徵佔用林地項目,經省林業廳審核同意後,由申請者按照規定預繳森林植被恢復費,並由省林業廳向申請者發放《使用林地審核同意書》;

3、國家林業局審核權限的徵佔用林地項目,經省林業廳出具書面審查意見後,預繳森林植被恢復費,再交由建設單位將有關材料一併向國家林業局申報,由國家林業局審核併發放《使用林地審核同意書》;

4、經審核同意佔用徵用林地的,由申請人持《使用林地審核同意書》,依照有關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規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

如果遇到濫砍濫伐的行為一定要及時的向林業部門舉報,維護林地樹木。這些樹木一旦被人砍了之後補種回來是很麻煩的,特別是一些樹齡比較大的樹木。每個人都應該明白: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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