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虛假證據致錯誤判決受害人要求賠償法律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1.16W

一、利用虛假證據致錯誤判決受害人要求賠償法律是什麼

利用虛假證據致錯誤判決受害人要求賠償法律是什麼

利用虛假證據致錯誤判決受害人要求賠償法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十八條規定:有下列侵犯財產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1、違法對財產採取查封、扣押、凍結、追繳等措施的;

2、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改判無罪,原判罰金、沒收財產已經執行的。

如果在民事案件中,沒有上述1所指的情形,判決錯誤造成的經濟損失,國家不承擔賠償的責任。在法院內部,對具體的承辦法官,按內部糾錯機制予以處罰。

二、賠償的機關:

《賠償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行使審判職權的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該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

再審改判無罪的,作出原生效判決的人民法院為賠償義務機關。二審改判無罪,以及二審發回重審後作無罪處理的,作出一審有罪判決的人民法院為賠償義務機關。

三、民事判決錯誤國家賠償的條件是什麼

依據我國現行的法律,只有一種可行方式即通過《民事訴訟法》第214條關於執行迴轉的規定予以補救。通常情況下,民事錯判往往會形成受益人錯判糾正後,法院可以對已被執行的財產,責令取得財產的人返還,拒不返還的,強制執行。然而,如果民事錯判沒有受益人(不當得利人)或對已經被執行的財產無法返還的,受害人則難以取得有效的救濟與賠償。對此類損害必須由國家負責賠償。可見,民事錯判賠償一般應滿足兩個條件

1、法院製作的判決書、裁定書已執行完畢,依審判監督程序再審後,被本院或者上級法院依法撤銷。

2、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法院判決不能執行迴轉,沒有不當得利人的,受害人可以要求國家對其遭受全部損失予以賠償;

如果法院的錯判執行後部分可以迴轉的,受害人可以要求國家賠償剩餘部分。

利用虛假證據致錯誤判決受害人要求賠償法律是什麼已經明確告訴大家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同時還提供了民事判決錯誤國家賠償的條件有哪些。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