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壓榨學生假期怎麼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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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向當地政府和教育局舉報。教育部《教育部關於當前加強中小學管理規範辦學行為的指導意見》規定,嚴禁學校以任何名目(包括家長委員會等)佔用雙休日、節假日、寒暑假組織學生集體補課或上新課。不是違法,學校這樣屬於違規,學生可以向當地教育主管機構投訴。首先學生不是勞動者,不受《勞動合同法》調整,教師可以算加班工資,學校不支付,可以向勞動局投訴。學生也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所以學校不放假可以向當地教育主管機構投訴。

學校壓榨學生假期怎麼舉報?

1、可以向當地的教育部門或者是政府其他職能部門投訴。

2、可以撥打當地投訴電話,向教育局反映情況。

3、可以登錄當地教育局的官網,進行網上投訴。

4、還可以寫信舉報。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對於校園侵權的歸責原則有兩種,第一是無過錯責任原則,指的是無行為能力人受到侵權,第二是過錯責任原則,指的是限制行為能力人收到侵權的情況。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應當承擔責任,但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

第一千二百條,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應當承擔責任。

第一千二百零一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管理職責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承擔補充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不管是學生還是消費者,對於存在違法違規行為,一定要及時報給有關部門及時處理,因為這些行為有可能對自己造成損失或者傷害。還有一定要懂一些基本法律常識和法律保護手段,這樣才能更好的解決問題。

法律依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 第二條

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節,放假3天(農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節,放假1天(農曆清明當日);

(四)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我國法律法規是嚴格的保護我國未成年人的利益和身心健康的,因此我們在日常的生活當中應當注意相關的民事法律法規關於學校學生利益保護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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