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在學校跳樓自殺 - 學校是否承擔責任

來源:法律科普站 1.73W

學生在學校自殺是學校所無法控制的事情,一般來説,學校並不需要對此承擔責任。但是,如果該生之前已有一些反常行為,學校已經發現或本應發現,或者已有同學反映該生有自殺傾向,但學校並沒有採取任何措施,如與該生進行溝通,與其家長聯繫,叮囑同學多注意該生的行為等等,則學校需要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條,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學生在學校跳樓自殺,學校是否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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