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婚前財產公證必須親自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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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婚前財產公證必須親自去嗎?婚前財產公證可以委託他人辦理嗎?針對以上問題,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詳細介紹,請您閲讀了解。

辦理婚前財產公證必須親自去嗎?

以下是辦理婚前財產的程序

第一步,當事人要準備如下幾種材料:

1、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户口簿,已婚的還要帶上。

2、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權; 未拿到產權證的帶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

3、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

協議書的內容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住址等個人基本情況:財產的名稱、數量、價值、狀況、歸屬;上述婚前財產的使用、維修、處分的原則等。

第二步,準備好上述材料後,雙方必須共同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如果委託他人辦理,公證處是不會受理的。

第三步,公證申請被接待公證員受理後,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當事人應如實回答公證員的提問,公證員會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義務,告訴當事人簽訂財產協議後承擔的法律義務和法律後果,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正接待筆錄,並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第四步,雙方當事人在公證員面前在婚前財產協議書上簽名。

通過上述四步,婚前財產公證的辦理程序履行完畢,兩週後當事人可以憑收費單據來領取公證書,如果雙方都抽不出時間來領公證書,也可以在預交郵費後享受“郵遞送達”服務。

本站小編為您整理這篇文章,通過以上婚前財產公證的辦理程序可以看出,婚前財產公證必須夫妻雙方親自去辦理,如果委託他人辦理,公證處不會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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