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居滿兩年如何認定

來源:法律科普站 2.33W

夫妻分居滿兩年如何認定

熱門城市:江西律師   中山律師   玉溪律師   上饒律師   河北律師   金昌律師   晉城律師   黃石律師   吳忠律師   濱州律師

實踐中,夫妻其實是可以通過分居的方式離婚的,不過此時要求達到相應的條件,包括持續分居時間滿兩年。那麼實踐中夫妻分居滿兩年如何認定呢?這是比較重要的問題,下面本站小編就為大家做詳細解答。

一、夫妻分居滿兩年如何認定

我國婚姻法第32條規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那麼,夫妻分居滿兩年,法院就可以判決離婚嗎?這就要從四個方面來把握。

1、必須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夫妻分居,有客觀原因造成的、感情不和造成的、以及雙方自願協議分居的等多種情況。比如,夫妻分別在兩地工作,因相隔遙遠而沒有同居條件。這種夫妻分居,並不是因感情不和而造成的,即使分居的時間再長,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應准予離婚的情形。

有些夫妻,他們感情尚好,也不願離婚,但由於某種原因,自願實行分居。這種情況,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應准予離婚的條件。作為應准予離婚的法定情形的分居,必須是因夫妻感情出現問題,感情不和、感情破裂、相互厭惡而造成的分居。

2、分居必須是連續的,且已滿兩年。

首先,從夫妻實際分居的第二日算起,到向法院立案提起離婚訴訟時為止,時間必須滿兩年。

其次,分居必須是持續的,分居時間必須連續計算。如果分居後又同居,則應從同居後又分居的次日重新計算。不能把前後幾次分居的時間累加計算。

3、“夫妻分居滿兩年”須以證據證明。

我國婚姻法雖然將“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規定為法定的可以准予離婚的情形之一,但是,在實踐中要想憑藉這條規定而達到離婚之目的,卻着實不易。

二、分居的兩年的時間從何時計算

分居的兩年的時間計算如下:

1、從提出離婚的夫妻二人共同認可的最後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計算,到提出離婚訴訟(向人民法院遞交訴訟狀)的當天止;

2、分居時間應連續計算。如果分居後又同居,應從同居後又分居的時間重新計算,前面的分居時間終止,也就是説,分居的時間應當連續計算,不應把前後幾次分居的時間累計計算。

對於夫妻分居離婚的時間,法律要求必須要是持續達到兩年或更長的時間,至於夫妻分居滿兩年如何認定,本站小編已經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紹,希望可以為您提供一些幫助。若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肇慶律師。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