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前男方需準備事項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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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前男方需準備事項都有哪些

一、結婚前男方需準備事項都有哪些?

1、請柬

在選擇請柬時,可以找一些比較有個性的請柬來吸引人的眼球。

2、簽到簿

要提前準備簽到簿和簽到筆,若酒店有準備的話,婚禮當天提早找酒店領即可

3、酒水、飲料

在購買酒水、飲料時,要計算好桌數,比如:婚禮按20桌來計算,那麼則要準備20瓶白酒,飲料,每種一瓶,每桌以兩瓶計算,則需要準備40瓶飲料,啤酒每桌放一箱,則要準備20箱,當然,在準備時,每樣產品最好多備一些,以備不時需。

4、喜糖

1)喜糖:在購買喜糖時,要根據來賓的數目、婚禮工作人員、主持人、車隊司機以及大廚等人數來確定數量,最好多準備一些,否則會很尷尬的。

2)敬酒糖:在選擇敬酒糖時,儘量選旋擰式的產品,這樣開啟比較方便,另外,儘量選一些好糖。

5、乾果、水果

1)擺盤乾果:黑瓜子、花生、梅子幹、開心果等。

2)孃家、新房擺盤:雙數水果、雙數乾果,然後在配一些寓意吉祥的果類。

3)新房牀上的乾果:雙數的大棗、花生、桂圓以及蓮子。

6、紅包

1)簽到台用: 這時給來賓使用的,這樣可以省去來賓自己去買,而且也方便新人宴後計算金額。

2)改口用: 改口紅包,要視各家習慣來定,在給時,可以分開給也可以一起給。

二、男女雙方結婚年齡要求是多少歲?

法定結婚年齡,是指法律規定的結婚的最低年齡。也就是説,男女雙方不到這個年齡就不能結婚,只有達到或高於這個年齡才能結婚,至於結婚的最高年齡,則無限制。

現行婚姻法關於法定結婚年齡的規定沒有改變,仍維持1980年婚姻法規定的法定結婚年齡,即婚姻法第六條規定的:“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三、禁止結婚的條件有哪些?

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結婚的條件包括必備條件和禁止條件。男女雙方只有既符合法律規定的必備條件,又不存在禁止條件,婚姻關係才能合法成立。

禁止結婚的條件包括:

1.禁止結婚的血親關係。

我國婚姻法第六條規定:“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這是因為血親很近的親屬間發生婚姻關係,會把某些肉體上、精神上的弱點、缺陷遺傳下來,容易生出痴呆、智力和體力都較弱的後代。

2.禁止患一定疾病的人結婚。

我國婚姻法規定:“患麻風病未經治癒或其他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禁止結婚。

可以肯定的是,除了在婚姻關係當中涉及到的一些法律問題是我國新婚姻法統一規定的,不管是男方或者是女方在結婚之前需要準備的這些事項都沒有什麼固定的標準的。所以,只能提供一個大概的參考資料,到時候可能結合當地的民俗風情還要準備一些其它的物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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