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無結婚證怎麼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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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無結婚證怎麼分割?

在一對對新人步入婚姻殿堂的時候,也會有這樣幾對婚姻走向結束,也就是離婚。既然是離婚,就少不了財產分割。但財產分割也會遇到很多問題,比如説,買房無結婚證怎麼分割?沒有結婚證就去買了房子,但沒有結婚證就意味着是婚前,婚前財產該怎麼分配確實是個問題。

一、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一條規定:

“當事人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當事人請求解除的同居關係,屬於婚姻法第三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並依法予以解除。”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同居期間的財產分割按一般共同財產處理。同居期間的共同財產是指由雙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處分,以及用於債務清償的財產,主要包括:

(1)工資、獎金;

(2)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除外);

(5)其他應當歸雙方共同所有的財產。

雙方共同財產必須具備以下兩個條件:

一是必須為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財產,解除同居關係後一方所得的財產,以及一方死亡後另一方所得的財產,都不屬於共有財產。

二是必須依法歸雙方共同所有的財產,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並非當然歸雙方共同所有,法律規定歸一方所有的財產,或者雙方約定歸各自所有的財產,不屬於共同財產。

二、未登記結婚的男女共同買房,現在雙方想分手,房產怎麼劃分?

1、現在法律取消了事實婚姻的認定,你説的情況兩人屬於非法同居關係。兩人要分開。分割的只能是他倆名下共有財產。你説的房子,要看登記人是誰,法律規定,住房購房合同或是房產證登記是誰的名字,這房子就是誰合法擁有財產,權益守法律保護。如果登記人是他倆姓名,不用商量,一家一半,誰要房子,誰給對方一半的住房評估價格。如果只登記了對方一人姓名,那麼,很遺憾,住房產權和你朋友無關,是屬於對方個人所有的!如果你朋友有出資證明,這個可以作為債權去主張,法律是支持的。説白了,房子是對方的,但是他欠你朋友錢。其他財產也是一樣,本着雙方協議角度去解決,如果有爭議,可以上法院申請司法裁決。現在是法制社會,講究證據,以及,誰主張誰舉證。空口説是沒用的。

2、國家92年2月起取消事實婚姻認定,那時之前的承認!之後的認定為非法同居。相互之間沒有法定權利義務。還是那話,想主張自己權益,需要拿出相關的事實證據來支撐自己的主張!如;想主張住房權益,就要拿出你朋友姓名登記的房產證或是購房合同。沒有這兩樣,住房產權和他是無關的!想主張債權,就要拿出出資憑證,銀行資金流水證明或是轉賬憑證。沒有,也是不行的。

婚姻不易,應當且行且珍惜。既然當初選擇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就應該珍惜這份來之不易才是。離婚會產生一系列的糾紛,不僅僅是財產糾紛,而關於“買房無結婚證怎麼分割”這個問題僅僅只是離婚所產生的財產糾紛的問題的冰山一角而已。所以説,夫妻和睦是婚姻中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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