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不在一起多久自動離婚?
夫妻不在一起多久自動離婚?下面本站小編就為您詳細介紹。
一、夫妻不在一起多久自動離婚?
我國法定的離婚方式只有兩種: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其他方式離婚法律是不承認的。因此,不管夫妻分居幾年都是不能自動離婚的。
二、分居多久才能離婚?
1、對於分居多久才能離婚,婚姻法沒有明文規定。
2、婚姻法規定,夫妻分居兩年可以作為認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一種因素,但法院是否判決離婚還要看具體情況。
3、夫妻雙方如果要離婚,隨時可以協議離婚。也就説只要雙方出於自願,並且對夫妻財產和財產問題處理完畢,雙方就可以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了。
4、如果對方不同意離婚,不管你們分居了多久,你都可以到法院起訴離婚,當然,法院會不會判離就是另一回事了。
(1)法院判決離婚的依據是“夫妻感情確實破裂”,夫妻分居兩年可以作為認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一種因素。
(2)第一次判決不予離婚的,六個月後可以再次起訴離婚,這時法院一般都會判離。
三、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離婚的
1、婚姻法第32條規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經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2、這是指夫妻因分居而離婚的理由,兩個法定條件(感情不和、分居兩年)缺一不可,因此分居兩年並不會自動離婚。
3、因客觀原因造成夫妻因分居的,如夫妻倆分別在兩個城市工作,沒有同居的條件,這種夫妻分居的情形,不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即使夫妻分居時間滿兩年也不會判離婚。
4、滿足這兩個法定條件需要具備兩方面的證據,一是分居時感情不和的證據,二是時間持續滿二年證據,二者缺一不可。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四、離婚的程序
離婚登記按照初審——受理——審查——登記(發證)的程序辦理:
(一)、當事人提交證件和證明材料;
(二)、婚姻登記員查驗相應證件和證明材料;
(三)、婚姻登記員向當事人講明婚姻法關於登記離婚的條件;
(四)、婚姻登記員詢問當事人的離婚意願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願;
(五)、雙方自願離婚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並在監誓人面前簽名;
(六)、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
(七)、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
(八)、頒發離婚證。頒發離婚證應當在當事人雙方均在場時按照下列步驟進行:
1.向當事人雙方核實姓名、出生日期、離婚意願;
2.告知當事人雙方領取離婚證後的法律關係以及離婚後與子女的關係、應盡的義務;
3.見證當事人本人親自在《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當事人領證簽名或按指紋”一欄中籤名;當事人不會書寫姓名的,應當按指紋。
4.在當事人的結婚證上加蓋條型印章,其中註明“雙方離婚,證件失效。××婚姻登記處”。註銷後的結婚證退還當事人。
5.將離婚證分別頒發給離婚當事人雙方,向雙方宣佈:取得離婚證,解除夫妻關係。
綜合上面所説的,離婚對於夫妻來説都是有權利提出來的,但我國對於離婚有兩種形式,一種是協議離婚,一種是訴訟離婚,就沒有自動離婚這一情形,所以,想要離婚不管是分居了多久,一定要按照正規的法律程序來辦理了手續才能算是合法的。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