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官司上訴多久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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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離婚,是雙方對離婚有爭議時必然選擇的一條路子。法院收到離婚案件後,基本會先調解,調解不成才會開庭進行審理,對雙方爭議事項進行一個裁定或着是判決,當然,法院的判決對雙方不一定都信服,所以都給予了雙方上訴的權利。那麼,離婚官司上訴多久開庭?詳情見下文。
一、什麼是上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上訴期限應從判決書裁定書送達當事人的第二日起算。判決書裁定書不能同時送達當事人的,上訴期限從各自收到判決書,裁定書之次日起算。
上訴的條件:
1、必須有合格上訴人和被上訴人
2、必須是依法允許上訴的判決裁定
3、符合法定的上訴期限。
根據規定,上訴人既可以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也可以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上訴人通過原審人民法院上訴的,原審人民法院應當在3日以內將上訴狀連同案卷、證據移送上一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用書狀或口頭兩種形式均可。當事人要求上訴,用口頭表示的,人民法院應當製作筆錄存放在法院的案卷中。
二、民事案件二審審理期限
(1)對判決提起上訴的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
(2)對裁定提起上訴的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九條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三、離婚官司上訴多久開庭?
法律並沒有直接規定民事案件多長時間開庭,但是對於案件的總體審限有相關限制。 法院審理案件因案件種類不同,審理期限也不相同。所以,離婚官司上訴多久開庭,並不確定,但一般會在三個月內審結。
法律並沒有明確二審法院開庭的時間,但規定了二審民事案件審理辦結的期限。所以,離婚官司上訴多久開庭,這個是沒辦法去確定的,也許一個月,也許兩個月,只要法院在三個月內審結就可以了。如果想要知道具體的開庭時間,可以向法院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