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不和要離婚 - 要怎麼辦離婚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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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生效實施後,因為增加離婚冷靜期制度,因此,協議離婚的程序更改為:
(1)準備離婚協議。
(2)申請受理。
(3)冷靜期。
(4)審查和發證。
如果是訴訟離婚的需要下列程序,需要去法院辦理:
1.想離婚的一方提起離婚訴訟。
2.法院審查後符合立案條件的進行立案,等等。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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