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有關規定單方面離婚怎麼離一般要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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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據有關規定單方離婚怎麼離一般要多久?

根據有關規定單方面離婚怎麼離一般要多久?

通常離婚案件按照簡易程序需要三個月,按普通程序算期限是六個月,二審期限是三個月。因此,離婚糾紛一般少則三個月,多則六個月。第一次起訴離婚時,若對方堅持不想要離婚,法官認定夫妻感情沒有完全破裂,那第一次起訴一般不會判離,需要等判決生效六個月之後再提起第二次訴訟,第二次起訴離婚,不管對方同不同意離婚,法官一般情況下都會判離。按照這個期限計算,如果起訴兩次才達到最終離婚目的,那差不多就需要一年左右的時間。在涉外離婚訴訟中,由於程序更為複雜,若另一方存心拖延的話,時間就會更久。

具體單方起訴離婚程序需要多長時間依據審理的程序而定。

1、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2、人民法院在審理過程中,發現案件不宜適用簡易程序的,裁定轉為普通程序。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3、人民法院適用特別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或者公告期滿後三十日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但審理選民資格的案件除外。

4、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

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二、單方面提出離婚准予條件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的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綜上所述,單方面離婚只能採取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的形式辦理,法院會按照簡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處理,如果對方堅決不同意並且沒有屢教不改的惡習或者嚴重過錯,法院一審通常不會准予離婚,經過六個月後提出二審才能夠達到離婚的目的。因此單方面提出離婚的時間至少三個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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