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規定有離婚協議算離婚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85W

一、根據相關規定有離婚協議算離婚嗎?

根據相關規定有離婚協議算離婚嗎?

有離婚協議不一定算離婚。離婚協議書不是普通的合同關係,是涉及人身關係的特殊協議,所以離婚協議的效力,不但要有一般協議的有效要件,還需要具備婚姻登記機關的備案登記這一特定形式要件,才能產生法律效力。

相關法律規定:《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離婚冷靜期】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二、離婚協議書有哪些注意事項

(1)必須雙方自願。非自願採用威逼、脅迫手段簽訂的協議的財產分割等部分的協議是無效的。比如對財產協議的某部分不籤就要殺害對方、或對方的親屬,被逼方無奈簽署的部分。

(2)應由雙方親自簽署,不得由他人代簽。

(3)協議內容不能違反法律的規定。如雙方離婚,規定另一方不得再婚、不得離家,即所謂的離婚不離家,這一條款違法了《民法典》的規定,干涉了另一方的婚姻自由,是無效的。

(4)不得損害他人的利益包括子女的利益。如有的協議中以撫養費為籌碼,約定放棄探視權不付撫養費,這一條款因損害了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也應認定為無效。

(5)不得有其他違反公序良俗的條款。

(6)協議應當履行,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質,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其履行。經過法院認可,一方不執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7)對於離婚這種身份行為不得再附其他條件和期限。

公民若是想要採取協商方式離婚,那麼需要擬定、簽署離婚協議,但並不是説此協議簽署後夫妻關係就結束了,男女雙方還需要親自帶着離婚協議等的材料去民政部門提出離婚的請求。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