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離婚找不到對方應該怎麼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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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找不到對方應該怎麼樣辦?

想離婚找不到對方應該怎麼樣辦?

如果配偶下落不明超過兩年,有兩種選擇:

(1)向法院申請另一方死亡。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殺害未知人。被申請人死亡的婚姻關係,人民法院應當自宣告之日起依法宣告解除。

(2)直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本離婚訴訟法院的具體做法一般有五個步驟:第一步:當事人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立案。第二步:法院將法律文件送達當事人提供的郵寄地址。第三步:起訴一方或法院的有關部門收集額外的證據,另一方的下落不明,沒有聲音新聞進一步確定第四步:原告支付一定的服務費,發佈法院的公告欄和相關媒體宣佈將在公告。國內案件60天,涉外案件6個月。第五步:公告期滿後,如無法院判決,視為送達。如果配偶下落不明少於兩年,則可視為:配偶的感情確實破裂了,因為配偶沒有聯繫家庭或承擔家庭義務就逃跑了。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第5款規定:男女雙方提出離婚請求時,有關部門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進行調解或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應當對離婚案件進行調解;如果關係確實破裂,調解沒有任何作用,離婚被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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