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異地怎樣才能起訴離婚?

來源:法律科普站 1.84W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異地怎樣才能起訴離婚?

在我們國家,為了方便人們辦理一些事項,國家正在不斷地推進管理服務。比如説在我們國家比較常見的離婚是可以進行異地起訴的異地離婚的話,也是國家不斷的提升服務水平的表現,因此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異地怎樣才能起訴離婚?

一、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異地怎樣才能起訴離婚?

離婚是指夫妻雙方通過協議或訴訟的方式解除婚姻關係,終止夫妻間權利和義務的法律行為。按照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是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離婚有兩條途徑,法院訴訟離婚和到民政部門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協議離婚兩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章離婚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第三十二條男女

二、夫妻可以通過兩種方式來辦理異地離婚手續

一種是協議離婚,第二種是訴訟離婚

1、協議離婚。雙方自願離婚,並對子女撫養和財產處理達成協議的,當事人雙方可到原結婚登記機關或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記離婚。

2、訴訟離婚。夫妻一方在外地,其中一方又不願意離婚,或願意離婚,但對子女撫養、財產處理等方面未達成協議的,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一)當事人自願離婚的,必須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申請書,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起,解除夫妻關係。

(二)當事人申請離婚時,應向登記機關提供以下證明:

1、雙方户口證明;

2、雙方居民身份證;

3、所在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

4、結婚證或者夫妻關係證明書;

首先,小編可以明確的告訴大家,在我國根據法律規定是可以異地進行起訴的,其次就是異地進行起訴,也分為兩種不同的方式。如果還有什麼不懂的也可以諮詢一下當地專業的律師。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