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麼情況使用自動離婚
來源:法律科普站 2.89W
一、在什麼情況使用自動離婚
婚姻關係不會自動消除,如果確實要離,你們之家可以達成離婚協議,一起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若協商不成的話可以訴訟離婚。
二、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的情形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蹤的;
6、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的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治癒的;
7、婚前缺乏瞭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8、婚前隱瞞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9、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10、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11、包辦、買賣婚姻,婚後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12、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分居滿1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
13、一方與他人通姦、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14、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在離婚的時候,一般情況下人民法院是不會先判離婚的,會先進行調節,但是有足夠的證據,證明雙方的感情已經破裂的了,那麼人民法院也是會判離婚的,證明雙方感情破裂需要證據,比如説雙方已經分居兩年的,或者是對方是過錯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