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方面起訴離婚女方找不到人怎麼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5W

單方面起訴離婚女方找不到人怎麼辦?

實際上很多情況下,離婚並不是雙方當事人都自願的,很多時候都是其中一方想要離婚,但是另外一方不同意離婚,所以只好進行訴訟離婚,但是訴訟離婚的話肯定是需要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庭的。因此,有人想了解單方面起訴離婚女方找不到人怎麼辦?

一、單方面起訴離婚女方找不到人怎麼辦?

可以直接到當地基層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由於你以被告(即對方)下落不明為由不能向法院提供被告的詳細地址,那麼法院會要求你提供被告下落不明的證據。對該證據,法院的要求略有不同,你可具體要求具體對待。法院受理後,會公告送達起訴書、傳票等訴訟文書,然後開庭,如果對方沒到庭則缺席審理,最後缺席判決。

二、起訴離婚需要什麼證據

應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證據:

1、提供結婚登記證書。提供結婚登記證書的目的是證明雙方存在婚姻關係。如果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要求離婚的,應提供下落不明一方出走時間、親友不知其下落的證明材料,如去社區居委會申請出具相關的證明。未辦理登記手續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的,一方提出離婚,應提供同居時的年齡、未登記的原因的證明材料。

2、提供婚姻基礎狀況的相關證據。這項證據的證明目的是關於婚姻系自由戀愛,還是包辦婚姻或買賣婚姻等情況。證據的形式可以是證人證言或者其他書面的證據。

3、提供婚後感情的證據材料,婚後感情是好是壞還是一般,是否分居及分居的時間、原因等證明材料。

4、提供引起離婚主要原因的證明材料和證人線索。如一方有生理缺陷、精神病應提供縣級以上醫院、精神病院的診斷證明書,患病的具體時間。如一方因違法犯罪被判刑或勞教要求離婚的,應提供法院的判決書、勞改地點。如一方因婚外情引起離婚的,應提供第三者的姓名、單位、住址等有關證明材料,不過在收集這項證據時,最好像專業的婚姻律師求助,以免對他人造成侵權。

5、提供子女的相關資料。提供的信息應包括子女人數及姓名、性別、出生時間、是婚生、非婚生還是收養或繼子女的證明材料、子女的健康狀況,成年子女無獨立生活能力的證明材料。

首先,小編可以明確的告訴大家,單方面是可以進行起訴離婚的。至於當事人的問題,法院會進行傳票。如果已經經過了這個程序的話,還是找不到人可以進行缺席判決,還有不懂建議諮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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