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起訴離婚男方不出面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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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起訴離婚男方不出面怎麼辦?

當今社會離婚率居高不下。而離婚卻不是件小事情,涉及未成年兒童撫養權,財產、不動產糾紛等問題時,雙方往往要在法庭上理論一番。有時一方提出離婚而另一方不想離婚時,情況便更為複雜,這時想離婚的一方只好起訴對方。而對方很有可能不明原因的不出現,比如“女方起訴離婚男方不出面”這類問題,在現實生活中我們遇到的話要怎麼解決呢。下面小編為大家出謀劃策。

離婚案件原告無正當理由拒不出庭的視為撤訴,被告無正當理由拒不出庭的會缺席審判,是否判決離婚需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一、處理辦法

法院依法送達傳票後,被告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不影響法院審理並判決;  

訴訟離婚的法定條件是以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如果感情已經破裂,沒有和好的可能,調解無效,會准予離婚若一方不到法院取傳票,法院無法送達,會公告送達,一般會要花90天左右。公告送達後,對方不到,法院可以缺席判決!

二、法律依據

法律依據:  

1)《民事訴訟法》(2012修正)  第一百四十四條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2)《婚姻法》(2001修正) 第三十二條 【離婚訴訟】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六)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以上就是有關離婚時一方起訴而另一方不露面的情況的法院解決方法以及相關法律依據。那麼在“女方起訴離婚男方不出面”的具體案例中,如果您有證據證明夫妻感情已經破裂,無法挽回,法院即可判決離婚。如果沒有相關證據,半年後您可再次起訴男方。具體問題可諮詢本網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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