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婚前房產離婚怎麼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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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再婚婚前房產離婚怎麼分

再婚婚前房產離婚怎麼分

(一)由夫妻一方在婚前支付首付購買,房屋產權登記在首付支付方名下,但婚後夫妻共同還貸的房屋。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的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房產登記在支付 首付款一方名下,離婚房產歸登記一方。因此,該種情況下,登記的房產如何分割有法可依。未償還的貸款為獲得房產一方的個人債務,由於婚後是夫妻共同還貸, 在離婚房產分割時,需要對另一方進行補償。如果雙方對財產歸屬有協議的,按照協議內容處理。

(二)由夫妻一方的父母在婚前全額購買,並將房屋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房屋。

如果在婚前購房時,一方父母全額資助自己的子女買房,且將房屋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該房產就屬於登記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在離婚房產分割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已經登記的房產。

但需要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婚前購房時,一方父母只出了部分購房款資助自己的子女買房,剩餘購房款由婚內夫妻雙方共同按揭償還貸款的,離婚房產分割時,一般會將房子判歸登記一方所有,對於婚內共同償還的貸款及房子產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對另一方做出補償。

二、由夫妻雙方在婚前共同出資購買,但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房屋,離婚怎麼分

在現實生活中,這類情況經常會出現。往往男女雙方結婚前,男方為了討好女方,會將房產登記在女方一方名下。在這種情況下,離婚時房子應該歸誰?應該如何分割該房屋?

相對來説,如果存在這種情況就比較麻煩。如果登記一方不承認對方有出資行為,或是認定對方的出資屬於贈與行為的,法院就很難支持未登記方的請求。也就是説離婚時,未登記方除非有證據證明自己有出資且出資不屬於贈與的,才可能請求分割房產,否則最後可能會人財兩空。

對於夫妻一方在再婚之前的房產,通常是認定為夫妻個人房產的,因此在離婚的時候,就不能對該房產進行分割。但要是有證據證明該房產屬於夫妻共同房產的話,那麼就可以在離婚的時候要求進行分割。以上就是本站小編為大家解答的“再婚婚前房產離婚怎麼分”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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