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失蹤後另一方可以起訴離婚嗎 - 怎樣起訴

來源:法律科普站 2W

一、如果一方下落不明的,另一方起訴要求離婚的,通常有以下幾種處理情況:

一方失蹤後另一方可以起訴離婚嗎?怎樣起訴?

第一,一方首先向法院申請宣告另一方失蹤,即另一方下落不明已滿兩年的,一方可向法院申請宣告另一方已失蹤。然後在拿到法院宣告失蹤的判決後再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通常法院會判決雙方離婚。

第二,一方已下落不明,另一方直接起訴到法院要求離婚的,法院通常會受理並公告送達訴訟文書,但很難一次就判決離婚,因為在對方無法應訴的情況下,法院無法查明雙方是否確已感情破裂,往往需要六個月後二次起訴才能判決離婚。

第三,一方已經下落不明,另一方不向法院申請宣告另一方失蹤,直接起訴要求離婚的,如果一方有確鑿的證據證明雙方確已感情破裂。比如另一方實施家庭暴力時,對方曾經報警的出警證明、處理記錄、醫院的診斷證明甚至嚴重時還有法醫的鑑定證明等,法院也有可能一次就判決雙方離婚。

二、起訴離婚

一、雙方户口在同一轄區,且居住在户口所在地。提出起訴的一方持身份證、結婚證、起訴狀及財產證明(備2分複印件)去當地基層法院立案即可。

二、雙方户口在同一轄區,一方居住在外地且超過1年。居住在外地的一方提起訴訟,需要在對方户口所在地基層法院立案;居住在户口所在地的一方提起訴訟,在本地法院提起訴訟,也可以在對方經常居住地(連續居住1年以上)基層法院起訴。

三、雙方户口在同一轄區,均居住在外地且超過1年,一方提起訴訟,向對方經常居住地法院提出;沒有經常居住地的,在本方經常居住地法院立案。

四、雙方户口不在同一轄區,居住在一方户口所在地,任何一方均可以在居住地法院提起訴訟。

五、雙方户口不在同一轄區,各自居住在户口所在地,乙方提起訴訟,向對方户口所在地提出。

六、雙方户口不在同一轄區,一方離開户口地超過1年,向對方户口所在地提起訴訟;對方提起訴訟,在離開户口所在地一方的經常居住地提出。

七、雙方户口不在同一轄區,均離開户口所在地超過1年,向對方經常居住地法院提出起訴;沒有經常居住地,則在提起方經常居住地法院立案;提起方也沒有經常居住地,向對方户口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