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狀都需要包含哪些內容?

來源:法律科普站 2.72W

離婚訴訟狀都需要包含哪些內容?

合法的夫妻在感情破裂的情況下選擇離婚,離婚訴訟狀是指兩人無法協議離婚的情況下,一方向法院提出離婚請求而上訴的上訴書。而離婚訴訟狀都需要包含哪些內容,都有哪些注意事項呢,下面小編就這一問題問大家做詳細的解答。希望大家在遇到相關問題時能夠幫助到大家。

訴訟請求

書寫自己要求達到的目的,包括:請求判決離婚,孩子的撫養、撫養費的承擔,對方撫養時探望權的請求,財產的分割,本人生活困難時請求對方給予經濟幫助的方式或數額,對方有重婚、與他人同居的、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時請求損害賠償的數額等,

事實和理由

事實和理由:陳述結婚、子女出生的具體時間,寫明訴訟請求的依據,包括離婚的理由、依據,孩子由誰撫養、撫養費承擔、探望方式的理由和依據,財產情況、分割理由及依據。

離婚理由:應詳細敍述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並無和好可能的事實和依據,主要從婚姻基礎、婚後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係的現狀來説明沒有和好可能、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實。如有法定離婚情形時(重婚或與他人同居的;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應特別指出。字數根據具體情況酌定,並無限定,但不宜過於繁瑣。

撰寫離婚起訴狀用注意的事項有哪些

1、起訴書的書寫需要按照一定的格式書寫,同時要在事實及理由部分將結婚的時間,婚後的情況,及不能再維持夫妻關係的理由寫清楚.要將主要問題,主要觀點,主要理由寫清楚即可;

2、原告與被告的姓名一定要絕對準確,不能有任何的錯誤;

3、要寫對各自的住址,電話,從而避免在法院傳喚時產生錯誤,耽誤時間;

4、在起訴書中避免使用過激的語言,及不文明的言語;

5、寫完後一定要好好的檢查,不要因為情緒的影響寫下對自己不利的語言。

離婚訴訟結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決,可以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內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判決書生效。對生效的離婚判決(調解)不服的,按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不能申請再審,只能就有關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育問題申請再審。

我們可以看出我國現行的法律對離婚後財產的分割、子女的撫養、撫養費的支付等等都有詳細的解釋,希望在遞交離婚訴訟書前進行一一檢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你還有什麼樣的法律問題可以電話諮詢本站的律師。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