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的軍人轉業費在離婚時如何分割

來源:法律科普站 4.94K

軍人轉業費分割,以夫妻婚姻關係存續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數額為夫妻共同財產,這部分共同財產雙方自行協商如何分割,協商不成由法院判決。前面所稱的年平均值,是指將發放到軍人名下的上述費用總額按具體年限均分得出的數額。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一方的軍人轉業費在離婚時如何分割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