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軍人離婚得不到孩子撫養權怎麼辦 - 軍人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1W

和軍人離婚得不到孩子撫養權怎麼辦?軍人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關於離婚男女雙方比較關心的就是孩子撫養權的歸屬問題以及財產分割的問題,與軍人離婚要考慮的一般也是這兩個問題。那麼和軍人離婚得不到孩子撫養權怎麼辦?軍人離婚財產如何分割呢?相信您對這兩個問題還不是很瞭解,下面本站小編就來為您解答。

一、和軍人離婚得不到孩子撫養權怎麼辦?

和軍人離婚沒有得到撫養權時通過協商或者訴訟來解決。法律對於軍人離婚時的撫養權沒有特別的規定,因此撫養權的歸屬就按照一般的確定原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三條 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二、與軍人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目前針對軍人離婚財產分割的問題,國家主要有以下規定:

1、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規定,軍人的傷亡保險金、傷殘補助金、醫藥生活補助費屬於個人財產。離婚時,應確定為軍人個人所有。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以夫妻婚姻關係存續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額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一般由夫妻平均分配。“平均值”指將發放到軍人名下的上述費用總額按具體年限均分得出的數額。具體年限為人均壽命70歲與軍人入伍時的實際年齡差額。

2、住房補貼指軍隊以貨幣形式給予軍職以下軍官、文職幹部和士官住房消費的經濟補償。《軍隊人員住房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計入個人賬户的住房資金,屬於軍隊人員個人所有。這不表示住房補貼是軍人的個人財產。這樣規定是考慮國家實行住房補貼的目的是確保軍人住房,具體到夫妻雙方如何處理這部分財產,應由雙方約定或按國家的法律進行規範。

3、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規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屬於應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據此,軍人的住房補貼應屬夫妻共同財產。在雙方離婚時,一般應由夫妻平均分配。

軍人離婚孩子撫養權問題應該遵循一般人離婚孩子撫養權歸屬的相關規定。軍人不能因自己的軍人身份強行爭奪孩子的撫養權,否則另一方有權就此提起訴訟。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