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在外地能辦離婚手續嗎
夫妻要是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身處外地的話,此時是否還能辦理離婚手續呢?如果可以的話,那麼又是怎樣辦理離婚手續的呢?相信很多夫妻對此都比較感興趣。為此,本站小編特意蒐集了相關文章,將在下文中為您詳細闡述。
一、可以在異地辦離婚嗎?
根據我國《婚姻法》之相關規定,離婚手續應在户口所在地辦理。但是有的夫妻常年居住在異地生活工作,感情不和離婚時,可以在異地辦離婚嗎?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在被告方居住滿一年或一年以上的所在地進行起訴離婚。也可以提供雙方居住滿一年的證明,在異地辦理離婚手續。但是在異地只能是起訴離婚。
二、異地離婚手續如何辦理?
異地離婚手續如何辦理?請看以下説明:
(一) 當事人自願離婚的,必須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申請書,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起,解除夫妻關係。
(二) 當事人申請離婚時,應向登記機關提供以下證明:
1、 雙方户口證明;
2、 雙方居民身份證;
3、 所在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
4、 結婚證或者夫妻關係證明書;
5、 當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2張;
6、 離婚協議書。協議書應該寫明雙方人的離婚意思,表示子女撫養義務,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物及債務等做出妥善安排,協議內容應保護未成年保護法和未成年合法權益;
7、 離婚登記機關對當事人進行申請和審查。對符合離婚條件的在一個月內發給離婚證,並註銷結婚證。當事人取得到離婚證,即解除夫妻關係;
8、 離婚的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書的義務的,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9、 收費標準:工本費20元;
根據法律的規定,夫妻是可以在外地辦理離婚手續的,但通常都是通過訴訟方式解決婚姻關係。具體的外地訴訟離婚手續的內容,本站小編也已經在上文中進行了比較充分的講解,希望能夠為您提供一些幫助。如果你對此還有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諮詢本站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