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失蹤起訴離婚立案到開庭多久

來源:法律科普站 2.74W

一方失蹤起訴離婚立案到開庭多久


選擇離婚是通常是因為感情不和,如果雙方商量好,可以直接申請離婚。如果有一方拒絕離婚,那麼可以申請起訴離婚,目前在起訴離婚的案例中,有很多時候其中一方會選擇失蹤來躲避離婚的官司,那麼一方失蹤起訴離婚立案到開庭多久呢,下面本站小編為大家解答疑惑。


  一、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夫妻一方失蹤,另一方可以通過以下兩種方式解決:  

(一)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適用民事訴訟的相關規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訴至人民法院,只要求離婚,不申請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蹤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對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達訴訟文書。”同時,《民事訴訟法》第八十四條明確指出:“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節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也就是説,法院將訴訟文書通過公告送達的方式送達被告,無論被告看到與否,均視為送達,在法院規定的時間內,被告不出庭、不應訴的,法院即可缺席審理,缺席判決。

(二)可以對下落不明的人申請宣告失蹤或申請宣告死亡以達到解除婚姻關係的目的。我國《民法通則》第二十條規定:“公民下落不明滿2年的,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為失蹤人。戰爭期間下落不 滿2年的,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為失蹤人。戰爭期間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時間從戰爭結束之日起計算。”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宣告失蹤案件後,應當發出尋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期為3個月,公告期滿仍無音訊的,人民法院將作出宣告失蹤的判決。夫妻中的一方被宣告為失蹤人後,另一方再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按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找不到對方,通過上述兩種途徑都能達到離婚的目的,但是在財產分配方面產生的法律後果有所不同。缺席判決離婚的,法院會依據《婚姻法》規定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最常見的就是平均分配夫妻共同財產;宣告失蹤的法律後果是失蹤人的財產依法由他人代管。

二、一方失蹤起訴離婚要多久開庭 

依據《婚姻法》規定,離婚案件必須雙方同時到庭,因為調解是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的必經程序,雙方不到場,調解是無法進行的。因此,如果一方不到庭,短期內另一方無法辦理離婚手續。但是,如果失蹤者下落不明滿2年,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可以向對方住所地基層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失蹤。宣告失蹤判決生效後,根據《婚姻法》規定:一方被宣告失蹤的,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我們可以知道,根據婚姻法的相關規定,離婚案件一般來説是必須雙方同時到庭,因為在同意離婚前還會進行調節,但是如果失蹤者兩年都沒有出現,那麼是可以直接申請離婚的,法院也會同意離婚。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