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訴訟離婚有離婚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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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訴訟離婚有離婚證嗎?

現實生活中,有的夫妻圍繞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鬧出矛盾,協商處理不好,這樣為了早日解決離婚,當事人可以提請訴訟,通過法院的判決,爭取一個離婚的結果。如果是走協議離婚,雙方得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領離婚證。那麼,當事人訴訟離婚有離婚證嗎?下面我們看看小編是怎麼説的。

一、訴訟離婚有離婚證嗎?

訴訟離婚即婚姻當事人通過到法院起訴離婚,通過法院的審判判決是否解除婚姻關係的方式。若法院認定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予以判決離婚。宣告離婚判決的,發給當事人離婚判決書,並告知當事人在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結婚。民事判決書是由人民法院行使國家賦予的審判權、解決當事人之間的民事權益爭執而製作的法律文書,具有法律的強制性,一經生效對當事人具有約束力。其表現就是當事人必須執行判決,社會上的其他單位和個人也必須承認判決並負有協助執行判決的義務

已生效的離婚判決具有從法律上解除婚姻關係的效力,也就是説從離婚判決生效時起男女雙方就已經解除了婚姻關係。當事人也可以憑藉離婚判決書辦理再婚登記、户口登記等事項,並且可以憑此證明自己的婚姻狀況。所以一定要注意保管好離婚判決書。也就是説,法院的生效離婚判決書的效力是等同於離婚證的。因此,判決離婚的生效離婚判決書與離婚證是有同等法律效力的。離婚判決書生效之後,就不用再辦理離婚證了。

二、法院如何審理離婚案件?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當事人除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都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由於離婚案件不同程度地涉及當事人的隱私,如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但宣告判決公開;離婚案件一方當事人在訴訟過程中死亡的,雙方當事人的關係即自然消滅,離婚訴訟已沒有實際意義,人民法院應當終結訴訟。

對於調解無效的離婚案件,人民法院應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作出涉及到離婚與否以及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問題的判決。凡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6個月內不得重新起訴離婚,被告則不受上述期間的限制。實踐中,因一方堅決不同意離婚而又沒有法定判決離婚的情形時,原告往往需要等待6個月提起第二次的離婚訴訟。

通過本文,小編告訴了大家訴訟離婚有離婚證嗎這個問題的答案,起訴離婚是離婚的一種方式,法院受理訴訟請求後,採用合適的程序審理,在半年內做出判決。經過判決,法院支持離婚的,當事人不用再辦離婚證,這個法院的離婚判決書就具備法律效力,宣佈雙方夫妻關係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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