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辦理異地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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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雙方如果不都在婚姻登記所在地,那麼該怎麼辦理離婚呢?也就是常常説到的,該怎麼辦理異地離婚呢?本站小編就為您整理這些方面的內容,希望能夠幫到您瞭解該怎麼辦理異地離婚,歡迎大家瀏覽,謝謝。

怎麼辦理異地離婚?

夫妻雙方均在外地的,不能通過協議離婚的方式來解除婚姻關係,只能向法院起訴離婚。

異地離婚的程序

1、 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一般是到立案大廳,由立案大廳進行審查,對於符合立案條件的,給予立案。如果你們雙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則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則,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訴訟。提出離婚訴訟申請時,須提供以下證件:  

A、請求判定離婚的起訴書(一式三份)  

B、户口本  

C、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户籍證明、軍官證、士官證、軍隊文職幹部證等)  

D、結婚證  

2、經立案大廳審查符合立案條件,准予立案後,由立案庭發出立案通知書,你憑立案通知書繳納訴訟費(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後,將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進行審理。  

4、民事庭受案後,向男方發出傳票,要求其在某個時間到庭應訴。同時,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參訴。

5、雙方到庭後,由法院進行調解(這是必經程序)。調解的結果有3種:  

A.經調解後雙方願意維持婚姻的,則由你撤回起訴,婚姻繼續有效。  

B.經調解後,他同意你的離婚請求的,並且對子女及財產問題作出處理的,則由你撤回起訴,由雙方到民政局婚姻登記處進行登記離婚。  

C.經調解後,你仍堅持要求離婚而他不同意的,或雙方同意但對子女及財產問題的處理存有爭議的。則由法院進行審理判決。  

6、法院通過開庭審理,作出准予離婚或不準予離婚的判決。  

法院以雙方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為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其中,《婚姻法》第32條規定了准予離婚的以下例示性的法定理由:  

A.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B、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C.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D.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滿2年的  

E.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另須注意的是,如果他是現役軍人,他如果不同意離婚,那麼你不能提起離婚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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