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要怎樣告老婆犯重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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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應該要怎樣告老婆犯重婚證?

應該要怎樣告老婆犯重婚證?

拿着當事人的結婚證和身份證到領證的民政部門去查詢你配偶的婚姻信息,然後到法院起訴。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九條規定:“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只有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才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將原告口頭陳述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1.製作起訴狀及證據清單

在起訴前,需要製作好起訴狀及證據清單,起訴重婚罪程序中需要注意的是一般情況下有幾個被告(包括第三人)就需要幾份起訴狀副本。有的法院還要求證據清單及所有證據複印件也同時提交多份,即證據清單所列證據的複印件份數需要同起訴狀的分數一樣。

2.向法院遞交起訴狀及證據清單

法院設置立案庭,多數法院會寫明立案審查窗口,法院會對你的起訴狀及材料進行審查,決定是否立案

3.繳費

法院審查後,准予立案的,會出具准予立案通知書並製作繳費單,當事人拿到繳費單後,可前往指定銀行繳費(有的法院可直接在法院繳費窗口繳費)。繳費後,到法院換取正式票據。

4.等待開庭通知

繳費後就表示立案成功(一般來講法院出具立案通知書後即表示立案成功,但當事人如果在規定時間內不繳費,即按撤訴處理),立案庭法官會根據案件性質,對案件進行分類,然後移交到審判庭,審判庭內勤人員會將案件分配到具體承辦法院手中,承辦法院安排開庭審判。

二、重婚罪的證據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收集:

1、書證,比如:保證書、情書,同居房屋的購房合同、產權證、租賃合同

2、物證,比如:照片、禮物等。

3、視聽資料,比如,錄像帶,電話(包括手機)通話記錄,手機錄音、短信,MP3錄音,錄音筆錄音等。

4、證人證言,是指證人就自己所瞭解的案件事實向法院和當事人所作的陳述。能夠了解重婚事實的知情人範圍主要是當事人的親朋好友、雙方同事、鄰居之間。

5、當事人的陳述,是指當事人自己對所瞭解的案件事實向法院所作的陳述。

綜合上面所説的,想要告另一方重婚那麼就應該要有重婚的事實才能到法院進行起訴,但在起訴的時候也需要按法律規定的流程走,這樣法院就可以進行審判,而對於另一方明知有還可以配偶還與其結婚的,那麼同樣也是會承擔刑法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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