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當事人的老婆重婚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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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姻當事人的老婆重婚我該怎麼辦?

婚姻當事人的老婆重婚我該怎麼辦?

可以起訴辦理這類案件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要求這類違法人員進行相應的賠償辦理。

1、老婆已跟你辦理結婚登記,是不可以跟其他男人辦理結婚登記的,否則你老婆構成重婚罪,後一個婚姻無效,目前法律也不承認事實婚姻。

2、改身份證要經過公安局辦理,自己偽造的涉嫌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

3、目前找不到她本人,無法通過民政局辦理協議離婚,如果想離婚的話,只能通過法院判決離婚。

二、與同居的區別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結婚的違法行為即一個人在同一時間內存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婚姻關係。

構成重婚須具備兩個要件:

1. 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己存在有效的婚姻關係。這是構成重婚的前提條件。如果雙方

之間均沒有婚姻關係的存在,是未婚、離婚或喪偶的人,不能構成重婚。

一方或雙方雖有婚姻關係,但其婚姻己被宣告無效或被撤銷,亦不能構成重婚。無效婚姻和可撤銷婚姻必須經由法定程序認定。對於無效婚姻或可撤銷婚姻的當事人,在其婚姻未經法定程序宣告無效或撤銷之前,仍屬於有配偶的人,若與他人結婚,構成重婚。

2.有配偶者與他人結婚,包括兩種形式:一是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登記結婚,這為法律上的重婚;二是雖未經結婚登記,但又與他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這為事實上的重婚。現實生活中基本上是事實上的重婚為重婚的主要表現形式。

同居不等於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生活居住。俗稱為姘居。

我國相關的婚姻當事人應按照我國的法律規定進行辦理,不得與他人存在婚姻關係。相關的婚姻當事人員應積極的辦理相關的結婚證件,一旦婚姻解除時應積極的平分這類婚姻期間的共同財產,保護自身的婚姻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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