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房產繼承需要什麼資料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9W

一、辦理房產繼承需要什麼資料

辦理房產繼承需要什麼資料

1、房屋所有權證書;

2、繼承公證;

3、繼承人身份證及複印件;

4、房屋所有權登記申請書(收件窗口領取)。

二、過户費用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購房的按1%繳納;90—140平方米按房價1.5%繳納;140平方米以上按房價3%繳納。

(2)營業税:房屋產權取得滿五年的免徵,未超過五年的按房價5.5%繳納。

(3)土地增值税;房屋產權取得滿五年的免徵,未超過五年的按房價1%繳納。

(4)所得税:房屋產權取得滿五年的免徵,未超過五年的按房價1%或房屋原值—房屋現值差額20%繳納。(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額計算)

(5)房屋交易手續費;按房屋建築面積6元/平方米交納。

(6)房屋產權登記費:80.00元。

(7)房屋評估費;按評估額0.5%繳納。

三、房產繼承大致步驟如下:

1、房屋評估:

首先必須通過評估公司對房屋進行市值評估。評估公司會根據房屋所處的路段、坐向、樓層、樓齡等重要因素,作出專業的價格分析和樓價評估,定出準確的物業市值價格。

2、繼承公證:

申請人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領取繼承公證書。在辦理公證時,必須提供房屋權屬人的死亡證明書、合法機關出具的合法繼承人名單證明,以及原房屋權屬人立有的遺囑(如有遺囑),亦應提交遺囑原件。若部分合法繼承人自願放棄繼承權,必須出具放棄財產承諾證明。

3、房屋測繪:

申請人須到房地產測繪部門申請辦理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手續,領取測繪成果或者附圖,以便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4、繼承登記:

申請人持房地產權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申請繼承登記手續。填寫《房地產產權登記申請書》,並遞交上述資料後,辦案人員將收件立案受理, 並核發回執。待一切資料審核後,即發放已更改權屬人的房產證明。

5、規定需遞交的其它資料:

如涉及該房屋權屬等事項是法院判決、裁定或調解的,必須繳交法院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等。如該房屋經實地測繪,發現已經改建或存在違法建設的,必須提交規劃部門的報建審核書或處理決定書。

繼承人知道自己有財產需要繼承的時候,必須在兩個月之內做出抉擇,是繼承還是放棄,如果繼承的情況下就可以準備繼承資料,辦繼承手續;如果選擇放棄的情況下,那麼需要寫放棄證明,並做公證,公證過的放棄權不可以要回。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