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户口可以繼承農村宅基地嗎 - 遺囑繼承的規定有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2.84W

城市户口可以繼承農村宅基地嗎,遺囑繼承的規定有哪些?

隨着經濟建設的開放,農村很多年輕人因為工作和生活大部分在城市的原因,導致把原來在農村的户口遷移到了城市。當户口發生變化後,可能就會涉及農村房屋的繼承問題了。因為大部分人即使户口遷移了,但是父母的户口還在農村,當這部分人的父母去世後,他們的城市户口可以繼承農村宅基地嗎?下面我們來了解一下相關問題。

一、城市户口可以繼承農村宅基地嗎

一、根據我國民法典》(2021.1.1生效)的明確規定公民所有的房屋可以作為遺產,法律對於繼承人繼承農村房屋無限制,故農村宅基地上建設的房屋可以由城市户口的繼承人繼承。

二、因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具有無償性,身份性,流轉的限制性,且宅基地使用權以户為單位分配,所以,沒有建房或原房倒塌後的宅基地使用權不可以繼承。

《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若干規定》第四十九條:繼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確定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

依據此規定,宅基地上建設的房屋所有權因繼承而轉移後,繼承人當然取得宅基地使用權,這也符合我國房地一體的立法原則。

二、遺囑繼承的規定有哪些

遺囑繼承,又稱指定繼承,是法定繼承的對稱。是指被繼承人生前通過立遺囑的形式確定其個人財產在其死亡後的繼承人及分配的法律制度。《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 【遺囑處分個人財產】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遺囑的形式根據《民法典》的規定,遺囑有以下五種形式:

1、公證遺囑。即立遺囑人至公證機關對其遺囑行為及遺囑內容進行公證;

2、自書遺囑。即立遺囑人親筆書寫的遺囑,該遺囑必須由立遺囑人親筆簽名,並注意年、月、日。

3、代書遺囑。即立遺囑人委託他人代筆書寫的遺囑。代書遺囑應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見證人不得為遺囑確定的繼承人。

4、錄音遺囑。即立遺囑人通過錄音或錄像的形式,確定其遺囑的內容。錄音遺囑同代書遺囑一樣,需要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並將其見證的情況進行錄音、錄像。完後,應將錄音、錄像內容封存,封口由見證人及遺囑人簽名蓋封。

5、口頭遺囑。即立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無條件書寫、錄音或辦理公證時,口頭訂立遺囑的行為。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由於法律並不限制公民立遺囑的次數及形式,實質上亦為尊重公民隨時改變遺囑的意願,因而在現實生活中會存在多份遺囑並存的情況。對於多份遺囑的效力認定,根據法律規定:“遺囑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數份內容牴觸的遺囑,其中有公證遺囑的,以最後所立公證遺囑為準;沒有公證遺囑的,以最後所立的遺囑為準。”

遺囑中所確定的繼承人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該遺囑即告失效。在繼承人死亡後,遺囑中所涉及的遺產應按法定繼承辦理。

通過上文的詳細內容,解答了問題“城市户口可以繼承農村宅基地嗎?”從相關法律規定可以看出,農村宅基地的繼承是不受户口影響,也就是説,即使子女户口發生變化,未來對農村宅基地的繼承還是受到法律保護。如果大家需要了解更多這方面的知識,可以直接聯繫我們本站。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