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的法律效力高低是怎麼認定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9.42K

一、遺囑的法律效力高低是怎麼認定的?

遺囑的法律效力高低是怎麼認定的?

遺囑的法律效力高低是根據我國《繼承法》規定,遺囑有公證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口頭遺囑等五種形式。在所有的遺囑形式中,公證遺囑的法律效力最高,一旦遺囑人死亡,遺囑中指定的繼承人可以持遺囑公證書辦理繼承,並可以憑遺囑公證書辦理相應的財產過户手續,對繼承人來説是一種最簡潔有效實現遺囑人的意願的方式。

二、遺囑人的遺囑能力是怎麼認定的?

遺囑能力是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設立遺囑,以依法自由處分其財產的行為能力。遺囑為民事行為,設立人必須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依我國現行法規定,只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才有設立遺囑的行為能力即遺囑能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具有遺囑能力。因此,遺囑人須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根據我國《繼承法》第22條的規定,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遺囑人是否具有遺囑能力,以遺囑設立時為準。在設立遺囑時,遺囑人有遺囑能力的,其後雖喪失遺囑能力,遺囑也不因此失去效力。反之亦然。所以,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41條中明確規定:“遺囑人立遺囑時必須有行為能力。無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即使本人後來有了行為能力,仍屬無效遺囑。遺囑人立遺囑時有行為能力,後來喪失了行為能力,不影響遺囑的效力。”

遺囑必須是遺囑人處分其財產的真實的意思表示,因為意思表示真實是民事行為有效的必要條件。遺囑是否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原則上應以遺囑人最後於遺囑中作出的意思表示為準。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偽造的遺囑無效;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對於遺囑的法律效力是根據遺囑的構成要件來確定的,遺囑必須在具備相關的構成要件來可以進行合法的認定,具體情況下可以依據法律規定來進行判定,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諮詢律師來進行合法的界定,避免法律適用錯誤。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