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撤銷公證遺囑需要提供什麼材料?

來源:法律科普站 3.14W

一、要求撤銷公證遺囑需要提供什麼材料?

要求撤銷公證遺囑需要提供什麼材料?

要求撤銷公證遺囑需要填寫公證申請表,並向公證機關提供居民身份證或其他身份證件;遺囑涉及的不動產的,應提供房產證等產權證明材料。

遺囑人需要變更或撤銷公證遺囑的,應當親自到辦理該遺囑公證的公證處提出申請,因緊急情況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到原公證處申請的,也可到就近的公證處提出申請,或請原公證處派公證員到其住地辦理。申請時,遺囑人應當提供身份證件遺囑所涉及的財產憑證和需要變更或撤銷的遺囑公證書,講明變更或撤銷該公證遺囑的原因和理由。變更或撤銷原公證遺囑,必須由遺囑人提出申請,到原公證機關辦理。遺囑公證是指公民生前對自己的財產作出安排,並經國家公證機關公證,於死亡時立即發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為。

二、撤銷變更公證遺囑之原因及必要性

1、遺囑人自身情況發生變化,如因經濟狀況窘迫、疾病等原因而將遺囑中所涉及的財產(含動產和不動產)部分或全部轉讓、出售、處分,因而遺囑中所涉及的標的物已減少或消失,當事人要求撤銷或變更遺囑。

2、遺囑中所指定的繼承人發生變化,如繼承人先於遺囑人死亡,或繼承人對遺囑人未盡法定義務,甚至有虐待、遺棄行為等情況出現,遺囑人要求撤銷變更公證遺囑。

3、遺囑中所涉及的不動產被拆遷,或因不可抗力而毀損、滅失等情況發生,遺囑人要撤銷變更公證遺囑。

4、當事人認為遺囑內容有可能引起繼承人發生糾紛或有違社會公德等情況而要求撤銷變更公證遺囑。

基於上述等等原因,公證遺囑當事人要求撤銷變更公證遺囑,公證員應予支持並給予幫助和服務,有利於維護遺囑人的合法權利,維護當事人家庭關係的和睦和社會秩序的穩定,也有利於民法典的宣傳和貫徹實施。

三、撤銷變更公證遺囑之必要條件

1、當事人必須親自向公證處提出書面或口頭申請;

2、當事人必須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必須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並未受到任何人的脅迫誘使;

4、撤消變更公證遺囑的原因真實、明確、清楚。

符合上述條件的當事人要求撤銷變更公證遺囑時可向有管轄權的公證處申請辦理,公證處應及時受理辦結。

遺囑在訂立之後,只要財產所有人並沒有死亡,那麼若是意願發生變化,此時是可以變更或者撤銷已經訂立的遺囑的。若是想要撤銷被公證了的遺囑,那麼需要都公證處提出撤銷請求,撤銷的具體事由也也是需要説明的。一旦撤銷成功該遺囑無效。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