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税總額是怎麼規定的 - 對於財產税又有哪些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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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税總額是怎麼規定的,對於財產税又有哪些特點

想必大家都聽説過財產税,但很少有人對財產税總額有比較清楚的瞭解。財產税總額是怎麼規定的,對於財產税又有哪些特點?小編在下文帶來了相關內容的介紹,希望可以為您提供一些幫助。

一、財產税總額

財產税沒有總額的具體規定,要根據納税人獲得的財產價值來確定。

二、財產税有哪些:

房產税

納税人

房產税的納税人為房屋的所有人、承典人以及房屋的經營管理人、代管人、使用人。

徵税對象

房產税的徵税對象是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況區的房屋。

計税依據

房產税的計税依據是房產餘值和房租收入。

税率

第一依照房產餘值計算繳納的,税率為1.2%;第二,依照房租收入計算繳納的,税率為12%

減免税

對於符合規定的減免税條件的,依法給予減免。

契税

契税是指按照產權移轉契約,對因房屋買賣、典當、贈與或者交換而發生產權轉移的產權承受人徵收的一種税。

納税人

契税的納税人是房屋產權的承受人,即房屋的買方、承典人、受增人和受讓人。

徵税對象

契税的徵税對象是因房屋買賣、典當、贈與或交換而發生產權轉移的房屋。

計税依據

契税以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時,當事人所籤契約規定的房價為計税依據。

三、財產税的特點:

它是對特定財產的擁有者或者支配者徵收的一種税;

它是對財產“存量”徵收的一種税,它以財產存在為前提,是對財產純收入量徵税,並且所徵收的税款數量與財產的數量和價值一般成正比關係;

它是直接税,即由納税人自己承擔税收負擔;

它是一種地方税。

1、土地、房屋等不動產位置固定,標誌明顯,作為課税對象具有收入上的可靠性和穩定性。

2、納税人的財產情況,一般當地政府較易瞭解,適宜由地方政府徵收管理,有不少國家把這些税種劃作地方税收。如美國課徵的財產税,當前是地方政府收入的主要來源,佔其地方税收總額的80%以上。

3、以財產所有者為納税人,對於調節各階層收入,貫徹應能負擔原則,促進財產的有效利用,有特殊的功能。

財產税是以納税人所有或屬其支配的財產為課税對象的一類税收。它以財產為課税對象,向財產的所有者徵收。財產包括一切積累的勞動產品(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自然資源(如土地、礦藏、森林等)和各種科學技術、發明創作的特許權等,國家可以選擇某些財產予以課税。對各種財產課徵的税,按一般税收分類方法,統稱為財產税。

1、它是對特定財產的擁有者或者支配者徵收的一種税;

2、它是對財產“存量”徵收的一種税,它以財產存在為前提,是對財產純收入量徵税,並且所徵收的税款數量與財產的數量和價值一般成正比關係;

3、它是直接税,即由納税人自己承擔税收負擔;

4它是一種地方税。

財產税總額是怎麼規定的,我們在以上內容中已經有了答案。在相關法律中,對於財產總額並沒有明確的額度説明,這要根據納税人財產價值來確定的。由於政策變化的多樣,如果您想進一步瞭解關於財產税的內容和掌握相關政策,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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