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個税誰交 - 徵税規定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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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個税誰交,徵税規定是怎樣的

很多時候大家在買房的時候總是會遇到房產個税誰交的問題,那麼房產個税倒是是應該誰繳納呢?繳納的標準又是什麼?對此呢,本站的小編特地的為大家整理了相關的資料,以供大家更加了解關於房產個税方面的知識。

一、房產個税徵收對象

房產税是以房屋為徵税對象,按房屋的計税餘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税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税。

1、個人持有住宅的不用交納房產税,只有將房屋作為辦公營業廠地使用時,就需要交納的税費,按規定是應該由房屋持有人交納,

2、和房東簽定租賃合同時,如果未明確房產税的義務繳税人時,應該有房屋所有人繳納房產税。

二、房產個税的相關規定

根據最新國家政策(國五條)規定:20%的個人所得税由賣方承擔,不得轉嫁給買方。

但是,且不論實際成交中由誰來支付這部分個人所得税,單從學理上來講,除非極端情況,這一部分個人所得税,應該由購房者和賣房者共同承擔,至於各自承擔的比例,則取決於購房者的需求價格彈性和售房者的供給價格彈性。

加徵20%的個人所得税,一般會增加售房者的成本,使得房地產市場的供給曲線發生改變,向左移動,從而產生新的更高的均衡價格,更低的均衡成交量。而在這新的均衡成交金額中,有一部分即為被政府徵去的個税。

1、這部分個税會怎樣被購房者和售房者分擔呢?購房者的需求價格彈性越低,即房屋的需求曲線越陡峭,換言之,也就是購房者的議價能力越弱,則購房者承擔較大比例的個人所得税。反之則反是。售房者的供給價格彈性越低,即房屋的供給曲線越陡峭,換言之,也就是售房者的議價能力越弱,則售房者承擔較大比例的個人所得税。反之則反是。而極端的情況則是,要麼需求曲線完全缺乏彈性,購房者喪失議價能力,承擔所有的個人所得税,要麼供給曲線完全缺乏彈性,售房者喪失議價能力,承擔所有的個人所得税。總而言之,購房者或售房者所承擔的個税比例,實際上是取決於雙方的議價能力:誰的議價能力更強,誰承擔的個税則更少。對於京滬深穗等一線城市和熱門的二線城市,售房者的議價能力強,則購房者承擔更多比例的個税;對於供給較為充足的三四線城市,購房者的議價能力強,則售房者承擔更多比例的個税。

2、總而言之一句話,如果確定個税到底誰承擔?肯定是買方無疑,理由:如果房屋產生個人所得税費,業主會把税費加在房價上,一起賣給買方,賣方只是把税費轉嫁到房價上面,到頭來,不管房價還是税費,所產生的成本全部由買方承擔了,一句話,羊毛出在羊身上。

房產個税誰交,綜上所述,房產個税乃是由買方承擔的,而且除非極少數的情況下才是由買賣雙方共同承擔。買房本就是一件大事,而房產個税的也是其中重中之重。若是以上的房產個税繳納以及相關規定大家還是不太理解,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天津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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