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異孩子撫養費標準怎麼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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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異孩子撫養費標準怎麼規定的?

一、離異孩子撫養費標準怎麼規定的?

離異孩子撫養費標準主要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其他相關規定

1、撫養費給付期限

撫育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週歲為止。

十六週歲以上不滿十八週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

2、成年子女的撫養費

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育費:

(1)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讀的;

(3)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

夫妻離異之後留下的孩子依舊有責任要進行撫養的,雖然孩子會只跟着一方生活卻也需要為孩子的日常花費進行負擔,而孩子的撫養費標準主要還是根據實際所需的數額以及家長工資實際可承擔的情況來計算標準的,如果家長沒有辦法負擔就可以和對方商量減少。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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