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個後媽有撫養義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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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的印象中,後媽都是惡毒的象徵。很多人離婚後會帶上自己的孩子,就會成為孩子的後媽。而且作為孩子的後媽,在道德觀念中,也是需要對孩子的日常生活進行照顧的,也需要盡心的去照顧孩子。那麼,作為一個後媽有撫養義務?在下面的文章中將帶來相關知識的介紹。

作為一個後媽有撫養義務嗎?

一、後媽有撫養孩子義務嗎?

1、如果孩子與後媽形成繼子女關係,則具有撫養義務。

2、如果具有撫養義務人不履行法定撫養義務,可以向法院起訴。

繼父母子女關係是指由於父母一方死亡或父母離婚,另一方在婚,從而形成的子女與生父或生母的再婚配偶間的親屬關係。在親屬法中,這種關係屬於姻親關係。根據繼父母與繼子女是否形成撫養關係,又可把繼父母子女關係分為兩類。一類是形成了撫養關係,在這種情況下,該姻親關係發生了轉化,成為一種擬製血親;另一類是沒有形成撫養關係,在這種情況下,他們之間仍為純粹的姻親關係。

二、對子女有法定撫養義務的主體:

1、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第一千零六十八條  父母有教育、保護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損害的,父母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第一千零六十九條  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離婚、再婚以及婚後的生活。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係變化而終止。

2、繼父母對繼子女的撫養教育義務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係的有關規定”。

3、養父母對養子女的撫養教育義務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條規定:“國家保護合法的收養關係。養父母和養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係的有關規定”。

4、祖父母、外祖父母對孫子女的撫養義務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條規定:“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

5、非婚生子女的撫養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條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

三、繼子女對繼父母是否要承擔贍養義務呢?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條作了規定:“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係的有關規定。”由此可見,繼父母和繼子女間如果形成了撫養關係,即已經轉化成為擬製血親,則繼子女須對其繼父母承擔贍養義務,反之則不必承擔。承擔與否的分界點在於是否形成了撫養教育關係。

在後媽既不是孩子的親生父母,也不是孩子監護人的情況下,後媽並沒有撫養孩子的義務,同時繼子女也沒有對繼父母的贍養義務。而如果繼父母承擔起了繼子女的撫養義務,形成了撫養關係,繼子女也應當承擔起繼父母的贍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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